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
2023年11月7日,国家标准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五部门联合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初步建立。
标准化人员能力评价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开展的面向全国标准化相关人员的能力评价。一方面可以为标准化工作者的能力水平进行科学评价、权威认定,有助于标准化人员能力水平的社会认同。另一方面为更好配置标准化人员资源,实现人员跨地区、跨体制流动,激励引导人员职业发展,便于用人单位选贤用能。
一、标准依据
T/CAS 549.1 《标准化能力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人员》
二、制度文件
《标准化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三、适用对象
企业标准化相关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者。也可以覆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专兼职从事标准化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评价分级
能力评价设初级、中级、高级、资深级四个等级。初级采用笔试方式,其他级别采用面试方式。